为保证全市春季重大动物疫病集中强制免疫的顺利开展,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指派专人负责疫苗的调拨管理工作,按照各县(区)前期申报的疫苗需求量,及时对疫苗进行了分配和调拨。同时,要求各县(区)充分发挥县、乡、村三级冷链体系作用,切实做好疫苗签收、保存、发放和使用,确保疫苗质量和使用规范。